问:专利的内容特别的重要,有没有【特殊一点】的审查方式呢?

2024-12-30 09:4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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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是:当然有!

专利法第四条规定的保密范围——

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两个方面的发明创造可以申请进行保密审查!


申请人可以在两个阶段

提交保密申请请求

第一个阶段

在提出专利申请的同时,在申请书上提出保密请求,并且该申请文件需要以纸质版文件的形式提交;

第二个阶段

在发明专利申请作好公布准备之前,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作好授权公告准备之前,提出保密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


申请人在提出保密请求之前已确定其申请的内容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应当提交有定密权限的机关、单位出具的保密证明材料;保密证明材料中应当写明发明创造名称、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密级、保密期限、保密原因及保密要点、定密责任人、定密机关或者单位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申请人机要通信地址以及定密日期。该文件还应当加盖定密机关或者单位的公章。


除了上述两种由申请人自己提出的保密请求之外,还规定了两种专利局提出保密审查的的情况——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专利局受理的专利申请涉及国防利益需要保密的,应当及时移交国防知识产权局进行审查;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专利局认为其受理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涉及国防利益以外的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应当及时作出按照保密专利申请处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但是并不是提出保密申请

就可以被批准的!


审查员应当根据保密基准对专利申请进行审查,并根据不同情况确定是否需要保密——


专利申请的内容涉及国防利益的,由国防知识产权局进行保密确定。


需要保密的,应当及时移 交国防知识产权局进行审查,审查员向申请人发出专利申请移交国防知识产权局通知书;不需要保密的,审查员应当发出保密审批通知书,通知申请人该专利申请不予保密,按照一般专利申请处理。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内容涉及国防利益以外的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的,由专利局进行保密确定,必要时可以邀请相关领域的技术专家协助确定。


审查员根据保密确定的结果发出保密审批通知书,需要保密的,通知申请人该专利申请予以保密,按照保密专利申请处理;不需要保密的,通知申请人该专利申请不予保密,按照一般专利申请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

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发明创造属于保密审查的范围,可以在一开始递交专利申请时就申请进行保密审查。不过,您也需要做好判断,不要随便申请保密审查以增加不必要的审查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