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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使用、制造、销售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侵犯他人外观设计专利权的行为。

确定被控侵权产品侵犯了外观设计专利权,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一)被诉侵权外观设计产品与专利产品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种类产品,这是判断被诉侵权外观设计产品是否落入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范围的前提。
(二)被诉侵权外观设计产品所采用的被诉侵权设计与授权专利外观设计属于相同或者近似的外观设计。

依据我国专利法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申请时提交且经授权公告的图片、照片所呈现的产品外观为准。因此,在进行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比对时,应是被诉侵权外观设计产品与授权公告的照片、图片进行比较,而并非将实际专利产品与被诉侵权产品相比较。

(一)如何判定被诉侵权外观设计产品与专利产品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种类产品?
判定两者产品种类是否相同或相近,以功能、用途、使用环境为依据,可参考外观设计简要说明、国际外观分类表及产品销售、实际使用情况等。
(二)如何判定被诉侵权外观设计产品所采用的被诉侵权设计与授权专利外观设计属于相同或者近似的外观设计。
1、判断两者是否相同或近似是以一般消费者的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来判断的,这里的一般消费者既不是作为自然人的一般消费者,也不是作为自然人的外观设计专利所属领域的普通设计人员,而是对涉案专利申请日前相同或近似种类产品外观及常用设计手法有常识性了解,能分辨形状、图案、色彩差异,但对微小变化不敏感的一般消费者。
2、被诉侵权外观设计产品与授权专利外观设计在整体视觉效果上无差异为相同设计,无实质性差异为近似设计,且在评价判断时,技术功能决定的设计特征、不影响整体视觉的材料和内部结构及惯常设计特征影响较弱或不予考虑。
